根据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茂府规﹝2021﹞8号)的要求,自2021年9月9日起,下列4份文件停止执行,请知悉。
1、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和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13]64号);
2、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政府采购单位行为规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13]65号);
3、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政府采购代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13]67号);
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政府采购项目专家论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茂府[2013]68号)。
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2021年9月13日
茂府规〔2021〕8号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一批文件的决定.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