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0﹞186号)等文件要求,为创新做好招投标和疫情防控工作,预防围标串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缓解投标人资金压力,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经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同意,我市决定进一步落实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2021年10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凡进入市、区(县级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建设工程项目和政府采购项目,全面使用线上的银行电子保函、保险公司电子保险保函和现金银行转账的方式缴退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缴退方式。
二、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学习和领会上级政策要求,统一思想和行动,认真贯彻落实,配合做好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工作。
(二)各招标单位必须按照通知要求制作招标文件,清晰、准确、规定表述投标保证金全面使用线上缴交方式的有关事宜。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通知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备案工作严格把关,落实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工作。
(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完善电子交易系统的电子保函功能,做好金融担保机构入驻电子保函平台的征集、技术对接及上线后的系统功能保障和接口维护工作,提供相应服务;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根据通知要求对入场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严格把关,落实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工作。
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落实全面实行投标保证金线上缴退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