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健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JXCG2024-0516ACS
二、项目名称:茂名滨海新区2023年水稻绿色高产高效创建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00,000.00)
四、采购需求:
详细服务内容及要求请查看磋商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
五、供应商资格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合同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六、领购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0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健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领购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磋商文件时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函(授权函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
(以上资料,1为原件,2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购磋商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6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6月3日14时30分至2024年6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茂名市官渡四路29号大院(嘉福豪庭)第2层17号
九、磋商时间:2024年6月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磋商地点:茂名市官渡四路29号大院(嘉福豪庭)第2层17号
十一、本次采购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届时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磋商会,并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二、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张生
电话:0668-533106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工
电话:0668-2988278
联系地址:茂名市官渡四路29号大院(嘉福豪庭)第2层17号
邮编:525000
收款人:广东健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茂名市银电支行
帐号:2016 0227 0920 0057 095
3.采购信息查询
http://www.cnjxbid.com/(广东健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
十三、采购文件公示:
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4年5月24日至2024年5月30日,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质疑。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
如对磋商文件有任何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会在广东健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在投标截止日前可能会有更正公告,投标截止前3日可能会有延期公告,请采购文件收受人予以高度重视。
广东健雄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23日